宁夏回族自治区市场监管厅为深入贯彻相关管理办法,以食用农产品“生鲜灯”整治为切入点,推进制售假劣肉制品问题整治,保障食品安全。包括高位谋划、精准施策、整体推进、督导约谈和建章立制等多方面的工作及取得的成果。
宁夏回族自治区市场监管厅积极深入地贯彻《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着力于进一步规范生鲜食用农产品照明灯具的配置与使用。以食用农产品“生鲜灯”整治工作为一个小的突破口,深入推进制售假劣肉制品问题的整治工作,切实保障广大人民群众食品安全这一重大民生问题。
在工作规划方面,宁夏市场监管厅占据高位进行谋划,下好了“先手棋”。他们深入细致地分析了整个宁夏地区食用农产品照明灯具的配置和使用情况,精心制定并印发了《全区食用农产品“生鲜灯”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在这个方案里,明确地指出了整治的目标、对象、内容以及相应的措施。而且,他们还召开了宁夏2025年全区市场监管领域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动员部署会,在会上专门针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这一系列举措为整治工作奠定了坚实的思想基础,并且清晰地明确了行动的路径。
在政策措施上,宁夏监管部门精准施策,绘制出“标准图”。他们参照《建筑照明设计标准》,同时借鉴外省的经验做法,对生鲜食用农产品经营场所的照明灯具进行规范。明确规定照明灯具需要通过国家强制性认证,照明光源的色表特征应为白光,色温值要在4000K - 6500K之间,光源的一般显色指数Ra要大于等于80,被照物观察面照度E值需在500lx - 1500lx之间。这样一来,就为执法检查提供了统一且明确的依据,大大提高了监管工作的准确性和有效性。
在具体的推进过程中,宁夏全区各级市场监管部门筑牢“安全线”。他们以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农集贸市场、商场超市、生鲜肉菜店等场所为重点监管对象,把肉类、蔬菜类、水果类、水产品类等生鲜食用农产品列为重点品种,全方位地排查“生鲜灯”的使用情况。对于那些不符合规定的灯具,督促商家进行拆除和更换;对于那些拒不改正的商家,则依法进行严厉的查处。在这期间,他们总共排查了各类食用农产品经营主体3399家、灯具销售店272家,更换和拆除了不合规的照明灯具3546具,拆除了经营场所有色围档11处,下发《提醒告知书》3337份,下发责令改正通知书246份,查办违法违规案件128件。
为了让工作落实到位,宁夏回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厅通过督导约谈,绷紧“责任弦”。市场监督管理厅的专项整治督导组对宁夏全区的“生鲜灯”整治工作进行调研督导,他们实地抽查经营场所的整改情况,深入了解工作开展情况以及《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的落实情况,从而压实工作责任,确保工作的质量和效果。针对个别经营者“生鲜灯”问题整改不彻底的情况,专门召开专题约谈会,在会上反馈问题、宣讲规定并且提出整改意见,以此压实主体责任,确保问题能够得到彻底的整改。
在制度建设方面,宁夏全区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建章立制,织密“监管网”。他们与商务、农业农村等部门加强协作,建立起部门联合执法工作机制;与驻单位纪检监察组加强协同,建立局组联动工作机制;将“生鲜灯”监管纳入日常监管范畴,建立常态化监督检查机制;出台宁夏全区生鲜食用农产品经营场所配置照明设施技术规范和“生鲜灯”监督检查指南;督促经营者将“生鲜灯”纳入“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的工作内容当中,从而落实主体责任。
宁夏回族自治区市场监管厅通过多方面的努力,从“生鲜灯”整治入手,包括高位谋划、精准施策等多种举措,在保障食品安全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果,同时也建立起一系列完善的监管机制,对保障民众食品安全意义重大。
原创文章,作者:Admin,如若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s://www.camerich.net/archives/80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