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青年报客户端讯(中青报·中青网记者 贾骥业)4月28日,国家能源局对外发布《关于促进能源领域民营经济发展若干举措的通知》(以下简称《若干举措》),其中提到,要支持民营企业投资建设能源基础设施,包括参股投资核电项目,投资建设水电、油气储备设施、液化天然气接收站等基础设施项目,参与油气管网主干线或支线项目,参与“沙戈荒”大基地投资建设等。
《若干举措》同时提到,要推动民营企业公平参与市场。具体包括:健全市场准入制度,推进油气管网运销分离,引导民营企业更便捷进入油气市场竞争性环节;优化许可条件,支持民营施工企业积极参与电网建设;强化要素保障,将低压办电“零投资”服务对象拓展至160千瓦及以下民营用电企业;加大电网、油气管网能源公共服务企业的信息公开力度,更好支撑投资决策;探索拓宽融资渠道;规范市场秩序,健全能源领域公平竞争审查制度。
近年来,民营企业在充电设施领域加速发展。国家能源局的数据显示,截至2024年底,规模以上(运营1万台以上充电设施)运营商中民营企业占比超80%。4月27日,国务院常务会议新核准5个核电项目,引入一批优质民营企业参股投资,民营企业所持股比均达到10%以上。“《若干举措》出台后,将进一步助力打造能源领域新的投资增长点,推动民营经济成为能源低碳转型、能源安全保障、地方经济增长不可或缺的力量。”国家能源局法制和体制改革司副司长徐欣说。
他还提到,目前,有一大批民营企业深度参与到智能电网、储能、氢能、煤炭清洁高效利用等能源领域国家科技计划项目的实施,民营企业参与的前四批能源领域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约占50%。
“建设新型能源体系是一场以科技创新为核心的能源变革。”徐欣认为,《若干举措》将有效释放科技创新活力。具体来说,将持续推动构建“产学研”深度融合的能源技术创新模式,鼓励民营领军企业参与研究制定重大能源科技战略规划、政策标准,鼓励国家科技创新平台与民营企业协同合作,支持民营能源企业加快数字化改造和智能化转型升级,为民营企业加快培育新质生产力,推动新型能源体系建设创造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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