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破纪律与自由的错误对立:党员干部应有的认识

本文通过讲述四川眉山市东坡区太和镇永丰村的事例,探讨纪律和自由的关系,阐述了党的纪律和干事创业是内在统一的,同时指出部分干部存在将纪律和自由简单对立的错误观点,强调党员干部应正确看待纪律,在党纪法规的约束下积极干事创业。

纪律与自由,二者究竟存在着怎样的关联呢?这是一个值得深入探讨的话题。

在四川眉山市东坡区太和镇的永丰村,发生了这样一件事。如今,村级“小微权力”开始实行清单式管理。就拿村里购买春耕机械来说吧,这个流程有着严格的规定,必须要先经过村报账员、村务监督员的审核,然后再由乡镇进行终审,只有这样才能支出款项。看起来全流程变得更加严格了,但实际效果却是意想不到的好。村“两委”在召集村民代表商议的时候,关于买什么样的机械、选择哪个品牌、花费多少钱等问题,大家一起商量,把账目算得清清楚楚,事情也办得妥妥当当。

永丰村党委书记、村委会主任李雪平有感而发:“心里亮堂了,关系融洽了,干事也更顺了。”这一番话生动地证明了一个深刻的道理,那就是党的纪律和干事创业其实是内在统一的。当党员干部们遵规守纪的时候,他们就会拥有在干事创业方面的充分自由,并且拥有广阔的施展空间。

然而,我们也要注意到,在监督执纪越来越严的氛围下,有一小部分干部产生了抵触情绪。他们错误地把纪律和自由简单地对立起来。在工作的时候,他们变得瞻前顾后,总是抱怨说“手脚被捆住”了,甚至还以“规矩多”为借口,开始“躺平”或者“甩锅”,一遇到矛盾就绕着走,碰到难题就往上交。这种现象从表面上看是认识上的错误,但从根本上来说,还是他们的党性修养不够强。

我们党在成立之初,就明确地把严明的纪律写在了自己的旗帜之上。对于党员干部来说,遵规守纪是最基本的底线要求,同时也是必备的党性修养。所谓的从严,目的是要刹住歪风邪气,去除顽固的弊病,绝不是要把人管得死死的。对于那些清正廉洁、踏实干事的党员干部而言,党纪就像是一个“紧箍咒”,但同时更是一道“防护栏”。在这个安全防护区之内,那可是天高海阔任鸟飞,有着巨大的发展空间,党员干部也应该大有作为。

比如说,针对“新官不理旧账”这个长期存在的老问题,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作出了法规化的表述。这一表述既形成了一种约束,又为干部去啃硬骨头提供了支持和鼓励。有不少地方以这个条例为准绳,放下了思想包袱,大刀阔斧地推进改革,成功解决了一大批历史遗留问题以及老大难问题。事实胜于雄辩,这充分证明了把纪律和规矩放在前面,不但不会束缚住党员干部的手脚,反而有助于他们放开手脚去干事,从而打开新的工作局面。

在党纪法规的约束下工作和生活,这是党员干部必须要养成的行为习惯,同时也是应该培养的思想自觉。那些坚定的革命者将纪律视为自由,在他们眼中,党纪法规就如同交通规则和交通标志一样。只有把这些规则和标志内化为日常生活中自然而然的言行准则,才能够克服那种“周身不适”的束缚感,从而达到“从心所欲而不逾矩”的境界。

沿着正确的道路前行,自然能够畅通无阻。清正廉洁与勇于担当,从来都不是相互矛盾的。不久之前,有企业家对浙江杭州的营商环境赞不绝口。在杭州,企业落户的时候,从入驻到申领补贴,不需要应酬,也不用送礼;政府发放补助的时候,会按照约定的时间自动打款,企业不用去询问,也不用去催促。当地的干部对企业是有事必应、无事不扰,这种做法体现出了党的优良作风和良好形象,并且带动形成了优质的营商环境,促使企业敢于闯荡、勇于创新。

党员干部既要有敬畏之心,知道什么事情不能做,又要做到知行合一,敢于行动、善于作为。只有这样的干部,才不会辜负组织的厚爱和群众的期望,才能够在自己的岗位上开拓出一片新天地,干出一番伟大的事业。

本文深入剖析了纪律和自由的关系,以永丰村事例和“新官不理旧账”等为例,阐明纪律与干事创业内在统一,党员干部应克服对纪律的错误认知,在党纪约束下积极作为,这样既能实现个人价值,也能推动各项事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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