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篇我国今年一季度环境空气质量和地表水环境质量总体持续改善的情况,分别从空气质量的优良天数比例、重度污染天数比例、PM2.5和PM10浓度等方面,以及地表水环境质量的水质优良断面比例、劣Ⅴ类断面比例等方面进行了数据说明,并按不同区域阐述空气质量改善成果。
据人民日报4月29日消息(寇江泽、吕金锴报道),生态环境部传来好消息:今年第一季度,我国的环境空气质量以及地表水环境质量在总体上持续向好发展。
在环境空气质量这个方面,全国339个地级及以上城市的平均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所占比例达到了84.8%,相较于去年同期,这一比例上升了1.2个百分点。与此同时,平均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数比例为1.8%,同比下降了0.6个百分点。从具体的污染物浓度来看,全国PM2.5平均浓度为41.3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幅度为4.8%;PM10平均浓度为65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3.0%。
从重点区域来分析的话,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 + 36”城市的PM2.5平均浓度为51.4微克/立方米,和去年同期相比下降了19.9%;空气质量平均优良天数比例达到74.0%,同比上升5.5个百分点;平均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数比例为1.6%,同比下降4.2个百分点。长三角地区31个城市的PM2.5平均浓度为48.2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9.4%;空气质量平均优良天数比例为81.6%,同比上升3.0个百分点;平均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数比例为0.3%,同比下降1.3个百分点。汾渭平原13个城市的PM2.5平均浓度为50.2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16.7%;空气质量平均优良天数比例为75.7%,同比上升8.0个百分点;不过平均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数比例为4.2%,同比上升1.2个百分点。
再看地表水环境质量方面,在3641个国家地表水考核断面中,水质优良(Ⅰ—Ⅲ类)断面比例达到91.0%,较去年同期上升1.1个百分点;劣Ⅴ类断面比例为0.7%,与去年同期持平。其中,长江、黄河等七大流域以及西北诸河、西南诸河和浙闽片河流水质优良(Ⅰ—Ⅲ类)断面比例为92.1%,同比上升0.6个百分点。在监测的196个重点湖(库)中,水质优良(Ⅰ—Ⅲ类)湖(库)个数占比82.1%,和去年同期一样;劣Ⅴ类水质湖(库)个数占比3.6%,同比下降0.9个百分点。
本文总结了我国今年一季度环境空气质量和地表水环境质量的总体改善情况。在空气质量上,多地优良天数比例上升、污染天数比例下降、污染物浓度降低;在地表水环境质量方面,水质优良断面比例上升、劣Ⅴ类断面比例保持稳定或下降,这反映出我国在环境保护方面取得的积极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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