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5月8日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新闻发布会介绍《中华人民共和国民营经济促进法》有关情况后,司法部、国家发展改革委、金融监管总局为落实法律要求所公布的多项支持民营企业发展的措施。
5月8日,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办了一场意义非凡的新闻发布会,重点介绍《中华人民共和国民营经济促进法》的相关情况。为了切实将这部法律的要求落到实处,司法部、国家发展改革委、金融监管总局纷纷祭出多项“实招”“硬招”,旨在给予广大民营企业和企业家足够的支持,让他们能够放开手脚,勇于闯荡,大胆地去干事业。
在保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方面:
司法部围绕持续规范行政执法行为,着重开展以下工作。首先,按照法律要求,加速法律配套制度机制的建设。其中推行行政执法监督员制度,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专家学者、律师、新闻工作者等各界人士参与监督。坚决杜绝趋利性执法,真正确保依法保护民营经济组织及其经营者的合法权益。其次,牵头大力开展规范涉企行政执法专项行动。在此行动中,选择重点地区、重点领域、重点问题进行抽查,对整治效果进行阶段性评估和分析研判。对于企业、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必要时提升办理层级,对整改不力的进行督办。对工作中形成的好的经验做法,及时推广交流;而对纠治工作不力的情况,将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约谈、通报、曝光。再者,加快研究制定行政执法监督条例,构建完善涉企行政执法监督的长效机制。
在打破民营企业发展障碍方面:
国家发展改革委将会同有关部门重点从破壁垒、拓空间、优服务这三个方面强化举措。在破除准入壁垒方面,近期国家发展改革委联合有关部门发布了新版市场准入负面清单,该清单的长度进一步缩短;开展市场准入壁垒清理整治行动,集中整治半年后将其转为常态化推进;并且积极推动民营企业公平参与招标投标。如果民营企业后续遇到准入壁垒问题,可以登录国家发展改革委门户网站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有关专栏进行反映。在拓展发展空间方面,国家发展改革委支持民营企业积极参与“两重”建设(重大工程和重大项目建设)和“两新”工作(新技术和新产业工作),正在加速完善民营企业参与国家重大项目建设的长效机制。目前已经在核电、铁路等领域推出一批重大项目,今年还将在交通运输、能源、水利、新型基础设施、城市基础设施等重点领域,推出总投资规模约3万亿元的优质项目。同时,大力支持民营企业在新兴产业、未来产业投资布局,让其牵头承担国家重大技术攻关任务。在优化服务保障方面,国家发展改革委将持续加强项目服务。
在促进民营企业投融资方面:
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结合法律规定重点推进如下工作。不断优化信贷供给政策。对于民营企业中占绝大多数的小微企业,制定了一系列差异化的监管政策。例如在资本监管方面,对小微企业贷款的风险资本权重给予了八五折到七五折的优惠;在不良容忍方面,将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不良率容忍度放宽至不高于各项贷款不良率3个百分点,以此提高银行放贷的积极性;在解决基层人员“不敢贷”问题方面,出台了普惠信贷授信尽职免责制度,并且每年督促银行制定民营企业服务的目标任务,确保信贷投放力度。引导创新保险产品服务体系。针对民营企业避灾挽损、用人用工、技术研发等方面的需求,开发特色保险产品并优化服务。比如在高技术领域,开展重大技术攻关分散机制、网络安全保险、无人机保险等试点;对民营企业用工较为集中的新市民和灵活就业群体,聚焦其特定职业风险,以普惠保险产品增强保障力度。协同创建信息对接共享机制。在线下,与国家发展改革委一起建立了支持小微企业融资协调工作机制;在线上,推动多地搭建信用信息共享和金融综合服务平台。强化融资担保的风险分担功能,会同财政部门,推动建立了覆盖全国的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将服务小微企业作为主要的政策效益指标。(人民网记者罗知之整理)
本文总结了司法部、国家发展改革委、金融监管总局在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民营经济促进法》时分别采取的措施。司法部主要在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保护民企权益方面下功夫,发改委从破壁垒、拓空间、优服务助力民企发展,金融监管总局在促进民企投融资方面采取多种措施。这些措施将为民营经济的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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