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的住房“以旧换新”政策,包括其具体的“六步走”实施步骤等相关内容。
齐鲁网·闪电新闻5月6日消息,自青岛楼市“12条新政”发布之后,市民们就对政策的具体发展态势极为关注。就在5月6日这一天,青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外发布了《关于进一步明确住房“以旧换新”实施步骤的通知》,按照这个通知内容,换房人只要在线进行申报,然后通过“六步走”的方式,就能顺利完成住房以旧换新的操作。
首先是“以旧换新”申报环节。换房人需要登录青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官方网站,进入“住房以旧换新”专区进行注册登记,在这个过程中,要提交旧房的房屋产权以及联系方式等相关信息。而市、区(市)明确的参与住房“以旧换新”的实施主体(具体名单详见附件),在注册之后就可以登录查看旧房的房屋信息了。
接下来是收购洽谈环节。实施主体会依据换房人上传的旧房产权等信息,挑选出拟收购的房屋,并且对旧房的产权、抵押和查封等情况进行核实,之后与换房人取得联系,就收购相关的事宜进行洽谈。经过房地产机构的评估,双方协商一致之后,便会签订旧房认购协议,在这个协议里,会对旧房收购价格、房款支付方式及期限、过户手续和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时限等相关事宜进行确认。
然后是新房认购环节。换房人要在旧房认购协议约定的期限内,选定符合“以旧换新”实施范围规定的新建商品住房,并且就《商品房买卖合同》相关的条款内容与房地产开发企业进行协商。当双方协商一致后,房地产开发企业会出具《商品房买卖合同》正式合同的草签文本。
再就是旧房过户环节。换房人要在房地产开发企业出具《商品房买卖合同》草签文本的下一个工作日内,把合同草签文本提交给旧房收购实施主体。实施主体在收到合同草签文本后的5个工作日内,会同换房人办理《二手房买卖合同》的网签备案、旧房过户等手续,并且按照约定支付旧房购房款。
随后是新房网签环节。旧房办理完相关手续之后,实施主体要在3个工作日内将收购的旧房《不动产权证书》复印件以及换房人新购住房《商品房买卖合同》草签文本等材料提报至新购住房所在的区(市)住建部门。区(市)住建部门会在1个工作日内通知房地产开发企业完成新购房屋的网签备案手续,并且标注“已参加住房以旧换新活动”。如果没有不可抗力因素,原则上换房人与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撤销新购房屋的网签备案。
最后是结果公示环节。各区(市)住建部门要按照规定,将实施主体收购的本辖区旧房、换房人新购住房明细等材料报送至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汇总之后,会统一在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长为5个工作日。公示没有异议之后,就会按照规定的程序申报一次性收购补助资金,并且拨付给实施主体。
本通知从公布之日起就开始实施了。到了2025年4月15日之后,如果换房人已经办理了新建房屋的网签手续,还是可以按照规定参加“以旧换新”活动的。
闪电新闻记者 辛鹏 青岛报道
本文总结了青岛市住房“以旧换新”政策的“六步走”实施步骤,包括从申报、洽谈、认购到过户、网签、公示等各个环节,同时提到了该政策的实施时间以及特殊情况的处理,为关注青岛住房政策的市民提供了详细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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