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运输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等十部门联合印发《关于推动交通运输与能源融合发展的指导意见》,阐述该意见提出的发展应遵循的原则,以及围绕多个领域部署的重点任务,同时详细说明了到2027年和2035年分别要达成的目标等相关内容。
中工网讯(工人日报 - 中工网记者甘皙)近期,交通运输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等十个部门共同印发了《关于推动交通运输与能源融合发展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为《意见》),清晰地明确了交通运输与能源融合发展的目标。
《意见》明确表示,要秉持协同联动、统筹规划、政府引导、市场主导的原则。一方面,加快交通基础设施对清洁能源的开发利用;另一方面,推动交通运输动力朝着绿色低碳方向进行替代,并且强化交通运输的清洁能源保障。《指导意见》针对交通基础设施、运输装备、燃料供应、产业培育、要素保障等多个领域,精心部署了涵盖8个方面的25项重点任务。
依据《意见》的规划,到2027年的时候,基本能够形成多部门协同合作的交通运输与能源融合发展机制。在这一阶段,交通运输行业电能在行业终端用能的比例将会达到10%,交通基础设施沿线的非化石能源发电装机容量不少于500万千瓦时,交通运输绿色燃料的生产能力也会有显著的提升。而到了2035年,将会初步构建起以清洁低碳能源消费为主导、科技创新作为关键支撑、绿色智慧节约为导向的交通运输用能体系。届时,纯电动汽车会成为新销售车辆的主流,新能源营运重卡实现规模化应用,基本建成交通运输绿色燃料供应体系。
本文总结了十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推动交通运输与能源融合发展的指导意见》相关内容,包括发展原则、重点任务以及2027年和2035年的发展目标等,展现了交通运输与能源融合发展的规划蓝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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